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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3/7/20 15:26:14 | 人气: | 516 |
土地是农民的生命线,村子里每个家庭都有自己的一块土地,这样才能保证村民们的生活和生产。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乡村人口增加,土地资源紧缺,很多新生代农民即使长大成人,也没有办法拥有自己的宅基地。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两方面:一是过去人口过多,导致村庄分配的土地很少;二是现在实行了耕地保护制度,对农用地转用进行了严格规范,不像以前那样可以随意占用和扩建。
然而,随着农村土地制度的不断改革,许多地区正在逐步推行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这种方式将使那些超过规定范围占用土地的农民受益。
众所周知,宅基地制度改革既关系到农村居民的根本利益,又涉及到农村土地的使用管理,因此,如何有效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保护好农户的宅基地合法权益,是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关键措施。
事实上,在以前,许多农民占用的土地是超标准的,比如原来批准给农民盖房子的土地是100平方米,有些人却多占了20平方米,在进行确权登记时,就会出现与原来面积不符的情况。这就导致了农村房屋与土地不统一的问题。
现在,国家在公布的确权登记文件中也提到,对于宅基地面积超出的问题,可以按照以前公布的政策文件和当地细化完善的政策要求进行登记。
也就是说;各个地方都将在解决宅基地面积超标占用的问题上实行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的办法。如果农民宅基地的面积超出了当地规定的平方米上限,只需交纳一定数量的有偿使用费,就可以对这类超面积的宅基地进行确权颁证。一旦确权成功,就能将这片土地的使用权合法化。
对于超标占用的土地,这些年来,各个地方都有自己的规定和标准,所以要按照当地的规定来缴纳费用。
所以,对于以前确实超标占用耕地建房的农户,要有心理准备,在宅基地实行有偿使用后,多占多少就要交多少钱,要有个概念。
而与宅基地超占款相对应的变化,则是宅基地的流转制度。事实上,在这方面也发生了一些变化。现在,“一户一宅”政策的推行,使得我国的土地利用方式也随之改变。
今后,在农村宅基地流转后,同样要遵循“房地一体”的原则。也就是说:如果农村住房进行了土地流转,在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化的同时,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但是,仅有土地而无房屋,不能单独转让,这一点一定要明确。
尽管宅基地可以在村集体内部进行转让,但根据一户一宅的原则,一旦出现了出卖、出租和赠与的现象,也就意味着自己在这种情况下,也就失去了重新申领宅基地的资格。
以上就是在土地有偿使用、土地流转、土地租赁之后,农村土地的一些制度改革,各位对这些问题有什么看法?你所在的村子有没有实行这个制度?说说你的想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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